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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中心医院廉洁行医服务承诺书

2011-03-18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医院文化,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真情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病友服务,医院向社会郑重承诺:
    1.以病人为中心,文明服务,规范服务。
    2.谢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和宴请。对患者馈赠的财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纪检监察室。
    3.严禁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生活物资、基建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严禁通过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严禁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5.严禁通过开药、各种医学检查等给医务人员发放开单提成。
    6.不购置、不使用、不销售假劣药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不小病大治,切实减轻病人负担。
    7.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实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8.严格执行省二厅一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9.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严格按合同采购,规范使用。
    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579-85209287(纪检监察室)

义乌市中心医院承办

电话:0579-85209666(总机) 地址:义乌市江东路699号、南门街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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