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急救中心下发的《金华市非急救转运服务管理办法(初稿)》的要求,义乌市中心医院将为义乌市民提供非急救转运服务,并需要在医院微信公众号线上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收费,现对该收费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2.1采购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类型 | 预算 |
1 | 非急救转运服务收费系统 | 1 | 软件、功能开发 | 1.9万元 |
2.2 服务内容需求
序号 | 功能点 | 功能描述 |
1 | 功能开发平台 | 义乌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 |
2 | 建档 | 通过身份证可在线创建患者档案,绑定虚拟就诊卡号。 |
3 | 救护车订单信息创建 | 支持输入救护车路线起点、终点、公里数、以及是否需要配备医生、护士并创建救护车订单 |
4 | 救护车费用查询 | 通过调用第三方接口,传入订单信息,获取救护车转运费用 |
5 | 救护车费用支付 | 支持用户在线完成救护车转运费用的下单及支付,第三方接口异常时,可实现自动退费 |
6 | 救护车订单数据保存 | 支持保存救护车订单信息及费用支付信息,并支持通过接口返回至第三方保存 |
7 | 历史订单数据查询 | 支持用户自主在移动端进行历史救护车订单信息查询及费用支付记录查询;支持用户对时间范围进行筛选。 |
三、服务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符合项目建设具体内容的资格要求。
5.成交供应商的咨询、可研编制在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须满足本项目所在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许可条件。
四、项目咨询:
需咨询项目详情的请联系潘老师18858967262。
五、付款方式:功能验收完成后90工作日内付清。
六、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招标,请各供应商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装订密封(技术标和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袋封面处注明投标公司、技术标、商务标、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封标处盖章。请将标书在2023年11月27日17时前寄送至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一楼109室采购招标中心(江东中路699号)。收件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9-85208030 。
1.技术标:(一式三份)
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提供供应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行业资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资料(如业绩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2.商务标:
(1)报价一览表(附件一)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开标地址: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1楼109室。
八、其他事项:
1.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本项目。
2.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金老师0579-85208030
义乌市中心医院
2023年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