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签发的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开展以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自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义乌市中心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服务内容)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1 | 转运病人救护车派送(短距离小于400公里) | 由驾龄多年专业驾驶员,临床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随车护送 | 使用车载药品或辅助材料 | 次 | 10公里以内,救护车费200元,超出10公里以外的里程按10元/公里计;随车医护人员收费:里程小于10公里收取200元/人,超出10公里以外医生6元/公里/人、护士5元/公里/人,行驶总公里数按单程计算。 |
2 | 转运病人救护车派送(长距离超过400公里)) | 由驾龄多年专业驾驶员,临床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随车护送 | 使用车载药品或辅助材料 | 次 | 10公里以内,救护车费200元,超出10公里以外的里程按12元/公里计;随车医护人员收费:里程小于10公里收取200元/人,超出10公里以外医生6元/公里/人、护士5元/公里/人,行驶总公里数按单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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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特需服务由患方完全自愿、自主选择。
以上收费项目将于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0579-85209998(物价)
义乌市中心医院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