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中心医院关于婴幼儿代乳品的第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义乌市中心医院采购要求, 对我院婴幼儿代乳品进行公开的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义乌市中心医院婴幼儿代乳品采购,包括足月液态奶,早产儿液态奶,无乳糖粉,足月儿奶粉,早产儿奶粉。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最低价中标。
三、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9.5万元。
四、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具有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服务能力,并能为招标人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4、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
五、货物要求:
1.招标货物一览表:
标段 | 名称 | 最小计量单位 | 预估年费用 | 最高限价 |
一 | 足月液态奶 | 元/每ml液态奶 | 71000 | 0.0686元/ml |
二 | 早产儿液态奶 | 元/每ml液态奶 | 21000 | 0.1024元/ml |
三 | 无乳糖粉 | 元/每克粉 | 1000 | 0.2元/g |
四 | 足月儿奶粉 | 元/每克粉 | 1000 | 0.4元/g |
五 | 早产儿奶粉 | 元/每克粉 | 1000 | 0.4元/g |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投多个标段时,投标文件无需按标段制作,仅需在标书封面注明标段,且在价格标书中对标段分别填写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以最小单位进行报价。
★中标后提供中标产品的参数报告说明,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2、参数要求:
2.1 足月儿液态奶主要营养成分:
(1)营养要求:每100ml配方奶蛋白质含量大于1.0g,每100ml配方奶含60Kcal能量;帮助满足足月新生儿的营养需求。
(2)适用人群:足月出生婴儿
2.2 早产儿液态奶
(1)营养要求:每100ml蛋白质含量大于2.0g,每100ml配方奶含81Kcal能量;帮助满足早产儿追赶生长的营养需求。
(2)适用人群: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婴儿
2.3无乳糖配方粉
(1)营养要求:每100g蛋白质含量大于10g,每100g配方奶大于500Kcal能量;帮助乳糖不耐受婴儿的营养需求。
(2)适用人群:乳糖不耐受婴儿
2.4足月奶粉主要主要营养成分:
(1)营养要求:每100g配方奶蛋白质含量大于10g,每100g配方奶大于500Kcal能量;帮助满足足月新生儿的营养需求。
(2)适用人群:足月出生婴儿
2.5早产儿奶粉
(1)营养要求:每100g蛋白质含量大于13g,每100g配方奶大于507Kcal能量;帮助满足早产儿追赶生长的营养需求。
(2)适用人群: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婴儿
2.6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颁布的适用于上述产品的相关质量标准及卖方的质量、技术标准;卖方须于每次发货时向买方提供该批产品的厂方检验报告,作为买方验货凭证。
保质期: 卖方承诺提供的产品在到达买方时,液态奶产品剩余的保质期如低于[ 90 ]天,卖方需提前与买方沟通。如剩余的保质期低于[ 60 ]天,买方有权拒收。粉奶产品剩余的保质期如低于[ 180 ]天,卖方需提前与买方沟通。如剩余的保质期低于[ 120 ]天,买方有权拒收。
六、配送要求
6.1企业应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人员身份证明等
6.2所有配送产品必须证照齐全,源头可查,在配送食品中,应索取相应的单证:农药残留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检验报告、代理授权证明、区域性知名品牌等证明。
6.3要求提供能量和营养素成分说明表。
6.4要求提供产品的厂方检验报告。
6.5送货及时,遇到特殊情况如需要量突然增加而备货不足的情况下,能及时调配解决,并在送货同时提供同一批次的质检单和送货单。
★6.6产品若离保质期3个月还未用完,须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七、违约责任
7.1企业如转包或变相转包,一经查实,取消配送资格。
7.2企业应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农业、质监、卫生等部门的检查和检测。配送的产品质量低于投标承诺质量的,经查实后将视情节作出以下处罚:一是配送价格按性价比同比例下降;二是罚款5000元。凡一个年度内,市、区市场监察局抽检有不合格的,按相关文件处理。
7.3企业配送的产品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医院有责任要求配送企业及时退换;若不在规定时间内退换的,每查实一次罚款2000元。
八、安全责任
8.1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配送企业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双方合同自行终止,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2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等均由配送企业独立承担责任。
8.3企业在院内运输物品,应服从指挥,确保安全。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配送企业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
8.4中所涉运输、装卸、税收及其他相应费用由配送企业自行承担;所需证、照等均由配送企业自行办理。
8.5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经查实发现有受贿、行贿现象,取消配送资格,相关人员按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验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义招管办【2008】32号)文件要求和《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要求,组织验收。
十、付款方式:中标人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营养科签字确认,货款支付发票提交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制作,并单独密封包装。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技术标:
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2)提供供应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对供应商的各级授权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检测报告;
(5)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资料(如业绩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2.商务标:
(1)报价一览表(附件一)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招标,请各供应商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装订密封,密封袋封面处注明投标公司、标段、技术标、商务标、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封标处盖章。请将标书在2021年12月22日17时前寄送至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一楼109室采购招标中心(江东中路699号)。联系人:盛老师,联系电话:0579-85208030 。由于本次是第二次采购公告,供应商原先提供的资料无需更改的情况下,不需要再寄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1年12 月 24日9 时。
开标地址: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1楼109室。如有时间调整,根据报名情况电话通知
十四、附件1:《报价一览表》。
义乌市中心医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