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便民服务,义乌市中心医院院引入共享充电宝自助机,现对共享充电宝自助机摆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符合要求,高价中标。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2.1采购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摆放方式及点位 | 服务期限 |
1 | 共享充电宝自助机摆放项目 | 10 | 落地式,摆放点位根据医院需求 | 1年;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一年同时新一年度的合同服务要求与上一年度相同且服务总价不高于上年度服务总价,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
备注 |
2.2 充电宝参数需求
①所投共享充电宝(移动电源)需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②提供符合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三方检测报告;
③提供所投共享充电宝(移动电源)所使用的PCB板材料经过CQC认证证书;
④所投共享充电宝(移动电源)符合V-O级阻燃等级CQC报告;
⑤设备出厂检验报告;
2.3 充电宝收费要求
充电宝使用5分钟内免费,超过5分钟按1.5元/30分钟、3元/小时计费,超过35分钟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
每24小时充电宝租金封顶30元,超过75小时未归还自动租转卖,金额为99元/台充电宝。
2.3 共享充电宝自助机外观及app要求
①.共享充电宝自助机外观及显示屏内容需根据义乌市中心医院的宣传需要进行定制。
②.充电宝借用app内不得有诱导除借用充电宝外的额外消费的链接。
2.4其他要求
中标经营单位需接受医院基建总务科监督。
三、预算金额:/。
四、服务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年的租金。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招标,请各供应商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装订密封(技术标和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袋封面处注明投标公司、技术标、商务标、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封标处盖章。请将标书在2024年1月4日17时前寄送至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一楼109室采购招标中心(江东中路699号)。收件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9-85208030 。
1.技术标:(一式三份)
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提供投标人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资料(如业绩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4)‘2.2’中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的证书和报告。
(5)提供共享充电宝自助机及充电宝彩页1份;
(6)提供产品责任保险单。
(7)充电宝借用二维码;充电宝借用app页面截图;
2.商务标:
(1)报价一览表(附件一)
八、开标时间及地址: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开标地址: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1楼109室。
九、其他事项:
1.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本项目。
2.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金老师0579-85208030
义乌市中心医院
2023年12月27日